近日,临沂兰山区的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刚刚交房的地下储藏室里,有一根公共用的排风管道,不但影响储藏室的正常使用,而且排风口处还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在买房子的时候,售楼处工作人员并没有说到这件事,交房后,陈先生发现该情况,多次找售楼处工作人员,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近日,临沂兰山区的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刚刚交房的地下储藏室里,有一根公共用的排风管道,不但影响储藏室的正常使用,而且排风口处还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在买房子的时候,售楼处工作人员并没有说到这件事,交房后,陈先生发现该情况,多次找售楼处工作人员,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陈先生购买的房子位于华苑中天小区,两年前,陈先生在该小区购买了主房、储藏室、停车位。
在陈先生的储藏室中,记者看到,整个储藏室南北距离2米多,东西长度约有3米,在南面的墙上,一块约有1米宽20厘米高的方形铁盒,一根宽约60厘米的铁皮管道自南向北横在储藏室的上空,铁皮管道距离西面墙和房间顶部均有一定距离,占据了储藏室不少的空间。
陈先生说房子是两年前购买的,储藏室的合同是单独签订的。在陈先生展示的合同中,有标记“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储藏室,属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为2.9米。该商品房预测建筑面积共15.23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8.16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7.22平方米。”等字样。
“我看过图纸,在我家储藏室一侧是整栋楼的排风室,这个管道应该就是排风管道。”陈先生说,当时购买储藏室的时候并没有人提醒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没交房的时候陈先生特地来看过,储藏室还没有这根管道。“大概半个月前拿到钥匙后,才发现有这样的一种情况,所以我始终没验收交房。”陈先生说。
陈先生说,当时购买该储藏室一共花费了45000余元,因为其中出现的管道妨碍对储藏室的使用,陈先生要求对方做出一定的补救措施。
“购买储藏室本来是要放置货架摆放货物的,但是里面的管道占了一定的空间,本来合同中2.9米的空间,现在我只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顶端,妨碍我对储藏室的使用。”陈先生说,他要求对方换一间储藏室或者退款,“实在不行,把有管道的这一块给间隔掉,我只要一部分,把另外一部分的费用退给我也可以。”
陈先生说,他找到小区售楼处反映该情况,但对方始终没给予满意的处理方法。“对方说现在已经两年了,不能调换退,没法处理。”陈先生气愤地说,“两年前买的期房,现在才交房,难道发现房子不合适也不能提出异议吗?”
随后记者和陈先生一起来到华苑中天售楼处,售楼处赵经理和记者说,小区中约有三分之一的住户储藏室都有这种情况,没法处理。
“管道是整个楼的设备,图纸是设计院的设计,我们也是按照图纸来施工,还有管道属于公共部分,没法处理。”赵经理说,“陈先生来过两次,我也去房管局问过,因为购房时间太长,规定是备案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不退不换不调。”
“我们也协调过,但是协调不了。对于陈先生提出的将储藏室隔断的要求,这样不符合相关规定,对于办理房产证也有一定影响。”赵经理表示。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律师认为,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能请求变更或撤销。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陈先生作为花了钱的人储藏室是否包含公共管道享有知情权。如果开发商不能证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将存在公共管道的情况告知陈先生。陈先生可以基于重大误解,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其次,如果陈先生有证据证明储藏室内的管道导致储藏室的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陈先生也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